入会条件

发布日期:2019-01-10 来源: 分享至:
摘要

北京天文学会入会须知

 

一. 会员资格

承认北京天文学会章程,能参加本会活动的单位可以申请加入本会,成为单位会员。承认北京天文学会章程,能参加本会活动的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1. 取得学士、学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在天文领域作出一定成绩的科学技术人员;

2. 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3. 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实验师以上或相应资格的天文科技人员;

4. 热心天文事业,对天文学会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和科普工作人员)。


二. 入会退会手续

1.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加入本会,应登录北京天文学会官网“会员系统进行申请,同时下载申请表,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制版申请表邮寄至北京天文学会秘书处(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8号)。个人会员申请需由本学会两位会员介绍,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2.被批准加入“北京天文学会会员”后,本会将根据中国天文学会的要求,经本人同意推荐加入中国天文学会会员(需点击下载“中国天文学会会员申请表”,见下载专区),经中国天文学会讨论批准后,方可成为“中国天文学会会员”。

3.本会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书,终止会员资格。不交会费者,(常务理事会将视情况而定)为自动退会。

4.非自愿性退会,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

5.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和批评权;参与本会内部事物的管理权;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权利。

2. 会员义务

履行章程的义务;执行决议的义务;承办委托事务的义务;维护本会声誉的义务;积极参与活动义务;按时缴纳会费(北京天文学会10元/年)的义务和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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